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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记有《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011604002号的遗失声明
来源:PG电子官网花都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5-07-15 17:40:4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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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记有(证载人罗记友,已故)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南村4经济社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证号:011604002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继承人):罗瑞环、罗瑞嫦、罗瑞金、罗新海

202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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