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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1042908号、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1042893号、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104290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来源:PG电子南沙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5-07-16 14:50:1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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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左科环境建设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1042908号、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1042893号、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104290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浙江左科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202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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