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G电子

首页 > 业务信息 > 不动产登记 > 不动产登记公示公告 > 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关于粤房地产权证穗字第0950059763号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来源:PG电子增城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5-07-16 16:48:02 浏览次数:-
  • 分享到

  戴春因保管不善,将粤房地产权证穗字第0950059763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戴春

  2025年7月16日

扫码进入手机页面
皇冠博彩 bet365 雷火电竞 九游体育 太阳城app 博彩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