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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商字第1002653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来源:PG游戏试玩增城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5-07-16 17:25:1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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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龚道康因保管不善,将增商字第10026535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龚道康

  202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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