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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粤房地产权证穗字第015011995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来源: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5-07-17 09:07:2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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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本市越秀区起义路素波巷同安里29号房屋的粤房地产权证穗字第015011995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权属人:梁子正

  声明人:梁子正

2025年0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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