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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粤房地产权证穗字第085003839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来源: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5-07-17 10:50:2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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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海珠区江南大道中102号263房屋的粤房地产权证穗字第085003839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权利人:朱彩霞

  代理人:朱晓飞

  声明人:朱彩霞

2025年0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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