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管不善,将位于荔湾区印月街16号107房房屋的粤(2020)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500350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权利人:林锋
声明人:林锋
2025年0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