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天河区龙口中路73号310房屋的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221801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权利人:英皓波
声明人:英皓波
2025年0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