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G电子

首页 > 业务信息 > 不动产登记 > 不动产登记公示公告 > 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关于1992-0122060900201《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的遗失声明
来源:PG电子从化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5-07-21 16:46:39 浏览次数:-
  • 分享到

  曾泽沂因保管不善,将位于从化县牛头镇桥头村桥下一队的1992-0122060900201《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产权人:曾泽沂

2025年7月21日

扫码进入手机页面
博彩平台 太阳城娱乐 金沙博彩 bet365 新葡京博彩 沙巴官网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