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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粤房地权证穗字第840031010号《房地产权证》遗失声明
来源: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土地利用发展中心、土地测绘中心) 发布时间:2025-07-21 18:04:1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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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谭永禧因保管不善,将粤房地权证穗字第840031010号《房地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地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谭永禧

202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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