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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粤房地证字第C2110754号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来源:PG电子增城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5-07-22 10:07:1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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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亦明因保管不善,将粤房地证字第C2110754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严亦明

  202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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