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本市番禺区南村镇中约街东二巷12号房屋(属测量 图 幅 号)的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283531号《不动产权证》遗失(灭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 》作废。
特此声明。
产权人(必填):周翠英
声明人(必填):周翠英
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