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管不善,将位于番禺区南村镇员岗村广州雅居乐花园雅湖居959-3号房屋的粤房地证字第C421061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权利人:张小鹏
声明人:张小鹏
2025年0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