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本市番禺区石碁镇市莲路南浦村段文明大街五巷2号房屋(属测量图幅号)的粤房地产权穗字第0210151066号《房地产权证》遗失(灭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 房地产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产权人(必填):杨达权
声明人(必填):杨达权
2025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