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本市番禺区洛浦街洛溪新城裕景花园东区2街12号(属测量____图____幅____号)的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7259420号 《不动产权证》遗失(灭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遗失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作废。
声明人:林晓玲
2025年0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