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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04402242号《不动产权证》遗失(灭失)遗失声明
来源:白云区分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5-09-15 16:45:5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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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影妙保管不善,将04402242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影妙

202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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