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管不善,将位于越秀区麓湖路7号908房房屋的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22265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权利人:吕文海
声明人:吕文海
2025年0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