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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穗房地证字第103452号《房地产证》遗失(灭失)声明
来源:PG电子荔湾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5-09-23 10:26:3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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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庆维因保管不善,将穗房地证字第103452号《房地产证》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地产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庆维

  代理人:陈丽娟

202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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