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本市越秀区竹丝岗二马路3,5号B216车位的粤房地证字第C5947168号《不动产权证书》、越秀区竹丝岗二马路3号2102房的粤房地证字第C6051749号《不动产权证书》、越秀区竹丝岗二马路3号2002房的粤房地证字第C6051748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权属人:邱宝珊
声明人:邱宝珊
2025年0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