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G电子

首页 > 业务信息 > 不动产登记 > 不动产登记公示公告 > 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关于粤房地证字第C5947168号、C6051749号、C6051748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来源: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5-09-24 00:00:00 浏览次数:-
  • 分享到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本市越秀区竹丝岗二马路3,5号B216车位的粤房地证字第C5947168号《不动产权证书》、越秀区竹丝岗二马路3号2102房的粤房地证字第C6051749号《不动产权证书》、越秀区竹丝岗二马路3号2002房的粤房地证字第C6051748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权属人:邱宝珊

  声明人:邱宝珊

2025年09月23日

扫码进入手机页面
威尼斯人博彩 IM体育 沙巴体育 太阳城app 网赌app 澳门银河娱乐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