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本市越秀区淘金北路77号麓湖阁1803室的粤(2025)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021904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权属人:袁梓熙
声明人:袁梓熙
202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