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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穗房地证字第177124号《房地产证》遗失声明
来源:海珠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土地利用发展中心、土地测绘中心) 发布时间:2026-06-24 14:26:1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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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占源因保管不善,将穗房地证字第177124号《房地产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地产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占源

代理人:李文辉

2026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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