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占源因保管不善,将穗房地证字第177124号《房地产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地产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占源
代理人:李文辉
202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