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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雅街邝家庄李有南(已故)《农村(墟镇)宅基地使用证》(穗郊字第002655号)的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5-06-20 11:35:29 来源:PG电子官网花都区分局

  李有南(已故)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邝家庄村岭荔五巷10号的《农村(墟镇)宅基地使用证》(证号:穗郊字第002655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农村(墟镇)宅基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继承人):李依伦

  202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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