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G电子

>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首页 > 业务信息 > 不动产登记 > 不动产登记公示公告 > 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关于新雅街新村村邓显燎《 农村(墟镇)宅基地使用证 》(穗郊字第193868号)的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5-06-20 11:35:26 来源:PG电子花都区分局

  邓显燎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新村雅新南西十六巷16号之一的《农村(墟镇)宅基地使用证》(证号:穗郊字第193868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农村(墟镇)宅基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继承人):邓显燎

  2025年6月20日

皇冠体育 澳门银河网上赌场 LOL官方投注平台 IM体育 365bet(中文)官方网站 澳门新葡京娱乐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