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G电子

>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首页 > 业务信息 > 不动产登记 > 不动产登记公示公告 > 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关于新雅街新村村邓志锋(已故)《 农村(墟镇)宅基地使用证 》( 穗郊字第069569号)的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5-06-20 11:35:25 来源:PG电子官网花都区分局

  邓志锋(已故)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新雅街新村的《农村(墟镇)宅基地使用证》(证号:穗郊字第069569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农村(墟镇)宅基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继承人):邓桂杭

  2025年6月20日

IM体育 博彩网址导航 十大足彩平台 BBIN电子官方网站 沙巴体育 世界杯投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