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G电子

>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首页 > 业务信息 > 不动产登记 > 不动产登记公示公告 > 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关于粤房地证字第C268601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5-07-02 10:53:38 来源: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本市番禺区大石镇南浦岛丽江花园康城居恒康阁1座907房屋的粤房地证字第C268601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权利人:章丽勤

  声明人:章丽勤

  代理人:胡棣林

  2025年07月01日

威尼斯人博彩 十大网络赌博网站排行 亚洲博彩平台 2026世界杯买球 足球外围平台 2026世界杯下注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