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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粤房地产权证穗字第0150053508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5-07-04 00:00:00 来源: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本市海珠区怡安路214号109的粤房地产权证穗字第0150053508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权利人:伍志民

  声明人:伍志民

2025年07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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