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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花东镇利农村江耀灿(地号:1052170025)《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
来源:PG电子花都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5-06-18 11:13:3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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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耀灿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利农村第七经济社的《集体土地使用证》(地号:1052170025)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江耀灿

  202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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