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4日,申请人持(2024)粤0106执6001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向我局申请办理位于广州市花都区凤凰北路25号地下车库负1层184号人防车位产权的转移登记并注销全部登记事项。
经核查,该产权以郭少芳名义申领了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211489号《不动产权证书》,登记字号为花房0637540。
我局依法已以2025登记03074569核准登记,但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211489号《不动产权证书》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8211489号《不动产权证书》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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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