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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粤房地证字第C7121665号《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的公告
来源: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5-07-08 15:06:2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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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位于越秀区广州大道中611号1110房以刘广仁名义申领了粤房地证字第C7121665号《不动产权证书》,登记字号为2008交登1864370号。

  2025年7月7日,刘丽珊(LISHANLIU)、赖有娣申请办理该业继承登记,我局已以2025登记01151251号案核准,但申请人无法提供粤房地证字第C7121665号《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粤房地证字第C7121665号《不动产权证书》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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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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