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白云区广园路景泰西二巷17号602房的房屋,原以李广名义申领了穗房地证字第251513号《房地产权证》,登记字号为统477147。
2025年8月13日,我局依申请办理了上述房屋的身份信息变更登记,但穗房地证字第251513号《房地产权证》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穗房地证字第251513号《房地产权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PG电子
202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