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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穗房地证字第251513号《房地产权证》作废的公告
来源: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5-08-13 14:54:4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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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位于白云区广园路景泰西二巷17号602房的房屋,原以李广名义申领了穗房地证字第251513号《房地产权证》,登记字号为统477147。

  2025年8月13日,我局依申请办理了上述房屋的身份信息变更登记,但穗房地证字第251513号《房地产权证》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穗房地证字第251513号《房地产权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PG电子

2025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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