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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穗地证字第0056917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及穗房证字第0083856号《房屋所有权证》作废的公告
来源: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5-08-28 10:40:2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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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位于越秀区环市东路505号902房的房屋,原以张嘉琪名义申领了穗地证字第0056917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及穗房证字第0083856号《房屋所有权证》,登记字号为土字153807及统173547。2025年8月26日,我局依申请办理了上述房屋的转移登记,但穗地证字第0056917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及穗房证字第0083856号《房屋所有权证》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穗地证字第0056917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及穗房证字第0083856号《房屋所有权证》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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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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