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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035832号《不动产权证》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10045601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来源:PG电子官网从化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5-08-28 16:10:1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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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位于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碧桂园豪园荔湖苑二街12号902房的房产,以张宇云申领了粤(2018)广州市不动产权第10035832号《不动产权证》,以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名义申领了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10045601号《不动产登记证明》。

  2025年8月19日,我局已依据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粤01执恢263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内容核准登记,并注销上述《不动产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明》登记的全部登记事项,但无法收回上述《不动产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上述《不动产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明》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公告期:2025年8月28日至9月17日

  PG电子官网从化区分局

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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