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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粤(2022)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3010100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来源:PG电子白云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5-08-28 18:00:0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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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位于广州市白云区云城东路555号3201房,以广州司律君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名义申领了粤(2022)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3010100号《不动产登记证明》,登记字号为22预登08001866。

  2025年08月19日,广州怀志商贸有限公司单方申请办理广州市白云区云城东路555号3201房的转移和预告商品房注销登记,需收回原粤(2022)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3010100号《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5)粤0113执3917号二十《协助执行通知书》,其无法提供原不动产登记证明。我局以2025登记10066523号核准登记。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粤(2022)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3010100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公示期:2025年08月28日至2025年09月15日

  PG电子

2025年0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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