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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粤房地产权证穗字第0210067395、0210067397号《房地产权证》0210162358《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来源:PG电子番禺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5-08-29 09:43:5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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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位于番禺区南村镇迎宾大道塘西路段广地花园E2聚富楼B座4C以何智德、曾荷莲名义申领了粤房地产权证穗字第0210067395、0210067397号《房地产权证》,以广州海汇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名义申领了0210162358《不动产登记证明》,不动产登记字号为200918312。

  2025年8月27日,我局依据(2023)粤0104执恢174号之三《执行裁定书》、(2023)粤0104执恢17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注销粤房地产权证穗字第0210067395、0210067397号《房地产权证》0210162358《不动产登记证明》不动产登记的全部登记事项,但粤房地产权证穗字第0210067395、0210067397号《房地产权证》0210162358《不动产登记证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粤房地产权证穗字第0210067395、0210067397号《房地产权证》0210162358《不动产登记证明》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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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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