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荔湾区陈岗路51号大院4号202房房屋以邝文威、广东省粤科科技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名义分别申领了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650050306号《房地产权证》和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001303号《不动产登记证明》,登记字号分别为2012登记6007017号、21登记01002950号。
2025年08月20日,我局已以2025登记06049923案核准该业抵押权注销登记、转移登记、抵押权首次登记,但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650050306号《房地产权证》和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001303号《不动产登记证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粤房地权证穗字第0650050306号《房地产权证》和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001303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公示期:2025年08月29日—2025年09月18日
PG电子
2025年0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