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广州市海珠区宝岗路49号913房房屋以张清梅名义申领了粤房地证字第C2344558号《房地产权证》,登记字号为2003交登103419号;以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名义申领了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223023号《不动产登记证明》,登记字号为2019登记1069308号。
2025年9月12日,我局已以2025登记08052893号案核准该业抵押权注销登记、转移登记,但粤房地证字第C2344558号《房地产权证》及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223023号《不动产登记证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粤房地证字第C2344558号《房地产权证》及粤(2019)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223023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公示期:2025年9月19日至202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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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