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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6021759号《不动产权证书》、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6017065号《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
来源:PG电子黄埔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6-06-24 16:06:4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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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黄埔区骏雅南街10号1903房以王珊珊名义申领了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6021759号《不动产权证书》,登记字号为21登记11003613号;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三元里支行名义申领了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6017065号《不动产登记证明》,登记字号为21登记11003613号。

2026年6月23日我局已以2026登记11020855号核准该业二手交易、抵押权首次登记,但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6021759号《不动产权证书》、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6017065号《不动产登记证明》无法收回。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6021759号《不动产权证书》、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6017065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即日起作废。

特此公告。

PG电子

2026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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