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申请人曾庆华持用地材料、规划文件等资料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位于番禺区石楼镇曾光一横巷10号房屋的不动产权首次登记,需现场公告。该房屋规划用途:住宅,层数:地上3层,房屋建筑面积:184.36平方米,用地面积:80平方米。现予公告,对此有异议者,请在公告期间内向广州市番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番禺区大龙街亚运大道550号A17号窗)提交书面材料。
特此公告。
公告期:自2025年7月8日至2025年7月29日止
广州市番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7月8日
(联系人:何皓然,联系电话:020-84645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