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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穗番登记公字〔2025〕119号)
来源:PG电子番禺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5-07-15 17:19:5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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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有申请人胡俊杰持位于番禺区大龙街太学大街十三巷24号(原番禺县石碁镇石岗西村太学13巷16号)的《房屋所有权证》(粤房字第2416302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证号:08-016969号)等资料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权变更、继承登记。

  该房产原以胡但英名义登记,登记用地面积52.49平方米,现实测用地面积50.3平方米。现申请人拟申请以实测用地界线,用地面积50.3平方米办理变更、继承登记。

  现予公告,对此有异议者,请在公告期间内向广州市番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番禺区大龙街亚运大道550号A17号窗)提交书面材料。

  特此公告。

  公告期:自2025年7月15日至2025年8月5日止

  广州市番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7月15日

  (联系人:何皓然,联系电话:020-84645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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