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申请人黄健怀(代理人:陈国栋)持用地证、规划文件等资料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位于番禺区石楼镇桃苑路十巷4号房屋的不动产权首次登记,需现场公告。该房屋规划用途:住宅,层数:地上3层,房屋建筑面积:335.05平方米,用地面积:130平方米。现予公告,对此有异议者,请在公告期间内向广州市番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番禺区大龙街亚运大道550号A17号窗)提交书面材料。
特此公告。
公告期:自2025年8月22日至2025年9月12日止
广州市番禺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8月22日
(联系人:何皓然,联系电话:020-84645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