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规定》从以下两个方面进一步落实简证便民:一是推进信息共享减少申请材料,强调档案机构通过政务大数据可以获取的申请材料,原则上不得要求利用申请人重复提交;二是根据《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对在该公约缔约国形成的境外身份证明、授权委托文件、结婚证、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申请材料,可通过加贴附加证明书的形式使用,无需再办理外国驻华使领馆领事认证,最大程度降低企业群众在档案利用过程中提交申请材料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