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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规则16-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实行“通收通办”的区域有哪些?
来源: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5-08-04 16:16:1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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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2025 年 7 月 28 日起,中心六区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在市登记中心、荔湾、天河、海珠、白云、黄埔区登记中心间实行“通收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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