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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规定—17.境外出具的委托书有什么要求?
来源: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3-11-24 14:42:5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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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委托书在国外办理的,应当办理公证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中国在该国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

  2023年11月7日后出具的外国公文书,属于《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缔约国名单范围内的其他缔约国公文书送中国内地使用,只需办理该国附加证明书,无需办理该国和中国驻当地使领馆的领事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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