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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量23—买卖存量房能否办理预告登记?
来源: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4-09-27 16:41:3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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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可以。已网签存量房买卖合同,尚未办理存量房转移登记的,可以由买卖双方共同申请办理存量房预告登记。因生效法律文书设立存量房转移预告登记的,可以单方申请。预告权利人以已办理存量房转移预告登记的房屋设定抵押的,可以与抵押权人共同申请办理存量房抵押权预告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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