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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十四)土地承包经营权(首次登记)办理指引
来源: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3-11-13 16:33:5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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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情形:1.依法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农民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水域、滩涂等农村土地从事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业生产的,发包方可以申请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首次登记。

  2.依法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农民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林地,可以参照办理林地承包经营权登记。

  一、缴交资料(能够通过共享获取的免予提交)

  1.广州市不动产登记综合申请表(原件1份)

  2.身份证明(详见《不动产登记中对身份证明、委托书的具体要求》)

  3.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土地承包合同)(原件1份)

  4.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原件1份);土地权属来源界线图(原件1份);宗地图(原件,申请人数+1份)

  以下情形之一,还需要提交资料如下:

  5.委托办理的:委托书(原件1份)

  6.持生效法律文书办理的: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等。(原件1份)

  二、办理期限:30个工作日

  三、收费标准

  免收不动产登记费。

  四、办理流程

截图_20230413120154.jpg

  五、办理机构

  (温馨提示:该业务已实施全城通收,申请人可向市、区任一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

  属于荔湾区、越秀区、海珠区、天河区、黄埔区、白云区、南沙区、番禺区、花都区、增城区、从化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由所在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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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预约服务(办事大厅-服务事项-我要预约)

  2.登记机构地址(导航图)、办公时间、电话(办事大厅-办事指南-登记机构地址)

  3.不动产登记对身份证明、委托书的要求(办事大厅-办事指南-办事指引)

  4.案件办理进展(办事大厅-服务事项-案件查询)

  5.领证方式(办事大厅-办事指南-办事指引)

政务微信截图_1681442696251.png

  附件下载:土地承包经营权(首次登记)办理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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