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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国房法字〔2008〕155号
来源:PG游戏试玩 发布时间:2009-01-06 16:00: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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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因出租房屋不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行为,违反了《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第三章第十二条的规定,已构成违规租赁行为。鉴于本机关已责令你单位限期补办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但你单位逾期不补办,依据《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第四章第三十条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你单位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1.处以人民币伍仟元整(大写)的罚款。

2.责令你单位在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3天内到沙园街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补办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如你单位对以上处罚有异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你单位可以当场或于 2009 1 9 日前 到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不作陈述和申辩,视作自动放弃。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OO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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