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南沙区塘坑村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已完成征求意见、批前公示等程序,经广州市文物管理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获南沙区人民政府批准(办〔2024〕4749之二号)。
按照《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第十五条“保护规划应当自批准之日起三十日内,在政府网站和主要新闻媒体上公布”的规定,现由我局予以公布实施。有关规划成果信息可查询PG电子官方网站(/)和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zns.gov.cn/)。
特此通告。
PG电子南沙区分局
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