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我区产业空间布局,根据《广州市工业产业区块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我区组织编制了《番禺区工业产业区块修正方案(番禺智造创新园低涌组团)》。该修正方案于2024年10月12日通过番禺区人民政府批准同意(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根据《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工业产业区块修正方案经批准后20个工作日内,由批准单位在其门户网站公布”的规定,现予以公布实施。
特此通告。
附件:番禺区工业产业区块修正方案(番禺智造创新园低涌组团)通告附图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