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 PG电子官网 | |
日 期 | 2025-07-11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南顺日化(广东)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名称 | 食堂工程1幢(自编1#)、主厂房工程1幢(自编3#)、成品仓库工程1幢(自编4#)、废弃物库工程1幢(自编6#)、地磅房工程1幢(自编7#)、叉车充电间工程1幢(自编8#)、开关房工程1幢(自编9#) |
综合受理号 | ch0075176192507070767140 |
建设位置 | 广州市从化区城郊街道宝文二路与梦华路交汇处西北侧地块 |
建设规模 | 1#食堂1幢,地上1层:340.6平方米;3#主厂房1幢,地上4层:24199.91平方米,地下1层:730.8平方米;4#成品仓库1幢,地上1层:5700平方米;6#废弃物库1幢,地上1层:215.75平方米;7#地磅房1幢,地上1层:73.7平方米;8#叉车充电间1幢,地上1层:135平方米;9#开关房1幢,地上1层:29.25平方米。 |
附图及附件名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