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特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 | PG电子官网 | |
日 期 | 2025-07-21 |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 | 陈如旋 |
建设项目名称 | 危房原址重建工程(陈如旋) |
综合受理号 | hd202507090024 |
建设位置 | 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南航碧花园北区五溪御龙湾三街27号 |
建设规模 | 住宅1幢,地上3层:322.49平方米。 |
附图及附件名称 |